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容全堂的网易博客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常在餐馆吃饭易患高血压、高血脂  

2011-02-23 22:22:52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常在餐馆吃饭易患高血压、高血脂

据统计,常年在餐馆吃饭的人患高血压、高血脂的比例比较高。因为餐馆为口感,用油量比较多,加之又是反复加热的食用油,反复受热的食用油劣变程度就越高,就餐者得高血压的危险就越大。也就是说,反复加热的油会增加人们患高血压的危险,尚且有这样的关系,餐馆里那些食用油加热不知道多少次,这就更加危险了!

为什么餐馆里的菜要“过油”?

节假日,大家都喜欢下餐馆吃饭,总觉得家里的菜色香味不那么过瘾,只有馆子里才能做出特别好吃的“大菜”来。可是,为什么这些菜这么亮、这么香、口感这么好呢?

其实,在很大程度上,是因为馆子里的菜要“过油”,有些干脆就是油炸处理。比如说,做“地三鲜”的时候,土豆、茄子都要在油里过一下,捞起来,然后再二次炒制,所以既不会变黑,又特别明亮、香浓。又比如说,所谓的“干煸豆角”,其实都是在油锅里炸出来的,又快又香又好看。无论是肉丝还是虾仁,统统都要先扔进油锅洗个滚油澡,再下锅和其他材料一起炒。

非地沟油致病的秘密

不过,麻烦也就这样产生了。过油要用至少半锅油,而炒一个菜用不了这么多。余下的油怎么办呢?当然是倒回油罐里,下次接着用。于是,油就这样被一次又一次地加热,和炸油条时长时间受热的炸锅油区别也不大。

对于这种油,食客们并没有太强烈的反感情绪。唯一的埋怨,就是它口感有点黏,有点腻,不像新油那么滑爽。但是人们不知道,这种反复加热的油对身体的伤害相当大,可怕程度毫不逊色于氢化植物油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啊!

西班牙科学家的一项研究,对家庭中常用的炸锅油进行了测定,对538份样品油的氧化聚合程度和极性程度做了评价,同时调查了1226名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。结果发现,油的极性程度越高,受热之后劣变程度越高,家庭成员得高血压的危险就越大。也就是说,反复加热的油会增加人们患高血压的危险,家里用的油加热次数比较少,尚且有这样的关系,如果是餐馆里那些加热不知道多少次的油,岂不是更加危险!

橄榄油做炸锅油时效果更强

研究人员还发现,用不饱和程度特别高的油,比如葵花籽油,要比用橄榄油做炸锅油时的效果更强。人们通常有一种误解,认为橄榄油不能加热,大豆油反而可以加热,这是一种误解。实际上,橄榄油以单不饱和脂肪酸为主,而大豆油、葵花籽油、红花油、玉米油等以多不饱和脂肪酸为主。脂肪酸的不饱和度越高,它们的耐热性越差,受热时更容易发生氧化聚合和水解、裂解、环化等反应,对人体更为有害。工业油炸食品时用棕榈油、牛油等,正是因为其中饱和脂肪酸多,油脂的热稳定性强。

用这些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油脂来炒肉炖鱼,其实还有另外一方面的巨大危险,那就是动物性食品中的胆固醇可能被氧化成为氧化型胆固醇。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据表明,食物中的胆固醇本身并不一定引起血脂升高,与心脏病的危险也没有直接联系;但氧化型胆固醇却是伤害血管内皮和引发动脉硬化的罪魁祸首。在炒菜时,鱼肉蛋中的胆固醇有部分融入炒菜油当中,这些油如果被反复加热,胆固醇就会和不饱和脂肪酸一起被氧化,从而给人们带来危险。

为什么常下馆子的人高血压、冠心病多?

说到这里,大家都能想到,为什么常下馆子的人当中,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人那么多。除了饮食内容本身不合理之外,反复使用的炒菜油也是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。在下馆子的时候,建议更多地点那些炖煮菜、清蒸菜、凉拌菜,降低炒菜、煎炸菜的比例,可以尽量减少这种风险。

另一方面,在家烹调的时候,千万不要像“天天饮食”之类美食节目当中所教授的那样,按大厨的方式给菜过油。咱们在家吃饭,不要老想着做成餐馆里的味道口感。在家吃,就吃个清淡、安全、舒服、营养。如果把家庭厨房变成餐馆做法,天天吃炸锅油,天天大鱼大肉脂肪过剩,岂不是害了全家人。

常在餐馆吃饭易患高血压、高血脂 - 容全堂 - 容全堂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215)| 评论(0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